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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回应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不收费

2017-01-03       浏览次数: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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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回应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不收费

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温州等地出现的少量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王广华表示,针对温州等地已出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将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

其中,“两不”即指,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正常”则是指将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王广华表示,“两不一正常”属于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特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他强调,“两不一正常”,一定不能给下一步相关部门作出法律安排不一致或者设置障碍。

至于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王广华称将“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配合相关部门尽早地完成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安排。”

他表示,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这个法律安排现在开始研究,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最后完成?什么时间能出来?我想各方面都在积极做工作,会用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办法来落实中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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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土部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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